一、关于新婚姻法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1、房子是你和你家人的,对方无权分割。 2、陪嫁物品及现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关于父母出钱为子女购房事宜,人民法院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父母在婚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看做是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婚后,如果父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的子女。
二、2018新婚姻法对房产如何规定?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婚前加女方名字也不是你的,如何保障女生权益?
不算,你母亲出资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不是共同财产
三、2020夫妻房产分割办法
2020夫妻房产分割办法具体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根据最新出台的2018年婚姻法的更改条例,对离婚后财产分配提出的问题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合同财产,及婚前财产自愿赠予的。
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五、新婚姻法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约定和那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平分的,但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在具体分割时,法律有如下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弱势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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